各学院:
学校于2020年遴选出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共15人(名单见附件1),现培育时间已过半,根据《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常大〔2015〕19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常州大学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对照《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任务书》中的具体任务,对本学院的培育对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2、各培育对象对每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汇总,并形成一份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
3、各培育对象在常州大学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检查评审会中汇报中期完成情况。
4、达到中期建设要求者,继续给予经费资助,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合格后继续资助建设;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培育资格和经费支持。对于无意继续进行项目建设的培养对象,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可以退出教学名师培育项目。
二、时间要求
培育对象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盖学院章后(一式两份),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至文正楼614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liuxiangyun@cczu.edu.cn。
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检查评审会将于2021年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湘云,电话:88519562(座机短号8562)。
附件1:关于公布常州大学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pdf
附件2:常州大学第二批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检查报告.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