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在校生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院校,可以推荐2至3名候选“教学名师”和2支“优秀教学团队”。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大学“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教学名师认定范围 石油和化工类及相关专业各教育层次的在职、在岗,承担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或企业职工培训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或培训负责人。 2、优秀教学团队认定范围 申报团队所在单位需为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单位,能履行会员单位责任和义务。参评团队以专业或课程教研室为单位,团队负责人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名额 在校生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院校,可以推荐2至3名候选“教学名师”和2支“优秀教学团队”。 三、认定办法 认定办法见《关于印发<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 四、申报材料 请相关学院于 联系人:张颖捷;电话:86330029(座机短号602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6月27日 |
附件1 关于印发《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