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常人社发〔2017〕217号)及《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须于2020年4月-2020年10月期间引进。
2、2020年4月-6月引进人员(以报到时间为准),适用办法为《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常人社发〔2017〕217号);2020年7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以报到时间为准),适用办法为《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
一、申报条件
常人社发〔2017〕217号文:
二级教授及以上人才、全国技术能手、“985工程”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在常高校引进;
2、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 3年以上再回常州;
3、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 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 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它人才政策的支持。
常人社发〔2020〕127号文:
二级教授及以上人才、全国技术能手、“985工程”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在常高校引进;
2.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它人才政策的支持。
二、资助政策
常人社发〔2017〕217号文:
1.引进二级教授及以上请电话咨询;
2.引进“985工程”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 5万元购房补贴。
常人社发〔2020〕127号文:
1.引进二级教授及以上请电话咨询;
2.引进“985工程”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填写《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纸质和电子稿:《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纸质稿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2)电子稿: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荣誉证书等(参见附件2)。须为JPG格式,图片须清晰,单个附件不超过1M。
2、学院审核:学院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将学院汇总表和汇总后的个人申请电子材料报送学校人才办(电子稿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夹)电子邮箱:cdrc@cczu.edu.cn。
3、集中填报:学院汇总申报人员信息,特殊时期学院委派1人前来文正楼514进行填报(时间在学院收集好材料后另行约定)。
四、联系方式
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文正楼514室)具体负责申报工作,联系电话:86330618;电子邮箱:cdrc@cczu.edu.cn;联系人:唐老师。
学院提交汇总表截止日期:2021年4月2日
附件:1、附件1: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docx
3、附件3:XX学院推荐-申报龙城英才名单汇总表(2021年第一批).xlsx
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