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0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1.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本校在职在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公民身份条件
到报名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3.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学历条件
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有关政策:
1. 高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须具备条件的第1、第2、第3、第4和第5中的(3)所规定的条件。
2. 根据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四门课程的全省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免岗前培训和考试。
3.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符,否则应参加申请专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申报事项
1.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统计工作,仔细核对本单位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及时通知其参加本次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
2. 请各单位于3月2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文正楼515、512房间),上报名单的同时,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由教务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
以上材料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最高学历学位和师范类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必须提供我国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9.国标二寸照片4张,照片上须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两份申请表上各粘贴1张;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粘贴1张,留做资格证书用;体检表上粘贴1张)。同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上国标二寸照片的电子版,并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发送至以下信箱:rsc@jpu.edu.cn.
10.师范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证明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上出现“师范”或“教育”字样)。
11.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1.材料袋封面填写要求
(1)材料袋右上角“编号”,统一由人事处填写;
(2)“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请人单位”,统一填写“江苏工业学院”;
(4)表格“验核情况”一栏,由申请人对照自己材料诸项打“√”;
(5)如有材料袋上所列9项之外的材料,请在第10栏中写清名称、份数,并打“√”。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表格第二页由学校人事处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学校的全称及所在院系;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09年3月”;
(4)“出生日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6)“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7)“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8)“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9)“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只能附件“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中选择,若是“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中所没有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填写学科代码;
(10)“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基本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各鉴定情况结论,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党总支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右上角“编号”,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三)、 材料整理要求
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五、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3月2日前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统一报人事处。
3月10日前     由校医疗保健中心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3月13日前     提交基本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报人事处。
3月18日前     校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月25日前     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月27日前     整理、上报材料。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员须交报名费70元,费用统一交计财处。
未尽事项,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6330127 86330113
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
 
                                                 人事处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
学科名称
代码
学科名称
代码
数学
A110
纺织科学技术
A540
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A120
食品科学技术
A550
力学
A130
土木建筑程
A560
物理学
A140
水利工程
A570
化学
A150
交通运输工程
A580
天文学
A160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A590
地球科学
A170
环境科学技术
A610
生物学
A180
安全科学技术
A620
农学
A210
管理学
A630
林学
A220
马克思主义
A710
畜牧、兽医科学
A230
哲学
A720
水产学
A240
宗教学
A730
基础医学
A310
语言学
A740
临床医学
A320
文学
A75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A330
艺术学
A760
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
A340
历史学
A770
药学
A350
考古学
A780
中医学与中药学
A360
经济学
A790
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
A410
政治学
A810
测绘科学技术
A420
法学
A820
材料科学
A430
军事学
A830
矿山工程技术
A440
社会学
A840
冶金工程技术
A450
民族学
A850
机械工程
A460
新闻学与传播学
A860
动力与电气工程
A470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A870
能源科学技术
A480
教育学
A880
核科学技术
A490
体育科学
A89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A510
统计学
A910
计算机科学技术
A520
其他
A990
化学工程
A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