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培养对象:
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3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省第五期 “333工程” 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5。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与道德品行、专业素养与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等。
2.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第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达到《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附件6)规定的第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在抗疫情促发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免予考核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名额。
三、考核组织和推荐名额
“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人才办负责,省教育厅汇总所有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上报,各高校推荐优秀无名额限制。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学校先进行考评。根据我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数和高校优秀推荐比例,我校可推荐3名优秀候选人。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 所有培养对象按下述材料报送要求,将材料报人事处。
2. 学校将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作出考核意见。
3. 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4. 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省教育厅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 省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培养对象认真梳理培养期间取得的成果,如实填写。
2.考核材料统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6月30日。
3.考核材料清单如下:
(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模板见附件1)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
(4)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4,按照目录归类整理,标注目录、页码,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请各相关单位、培养对象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贴上封面(附件7),于2020年6月17日前送至人才科文正楼514,材料(1)、(2)、(3)电子版发送邮箱:cdrc@ccz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科联系。
联系人:唐一萱,联系电话:86330618 13685203879。
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