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单位、各部门:
根据《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常科教城发〔2020〕23号)及《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通知》(常科教城发〔2020〕24号)精神,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少于60人。
二、聘用期限
聘期为2020年8月—2021年7月,共1年。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涵盖本年度聘期的,可按年度申报,也可以连续申报;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协议与本年度聘期不一致,但涵盖本年度聘期超过六个月的可以申报,科教城管委会将根据受聘人才考核期内在聘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予以认可。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需求调查表》《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推荐汇总表》《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2、3)。
2.时间要求。
(1)5月27日前,将“人才需求调查表”(附件1)纸质稿和电子稿,报人事处人才办;
(2)6月15日前,科教城管委会协调、确定、公布各单位接纳人员的专业、类型及名额;
(3)6月25日前,将“人才推荐汇总表”“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3)纸质稿和电子稿,报人事处人才办;
(4)7月15日前,与受聘人才签订相关协议;
(5)7月30日前,“双岗互聘”人才到位到岗。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cdrc@cczu.edu.cn;纸质稿材料请签字盖章后交至文正楼514室。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86330618)
附件:
1.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需求调查表
2.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推荐汇总表
3.2020年度“双岗互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1-3.docx
常科教城发〔2020〕23号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pdf
常科教城发〔2020〕24号关于实施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通知.pdf
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