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1249

 

各单位、各部门:

202312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

学校新引进的事业编制和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并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报到时间为2023930日(含)之前。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大专学历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所聘岗位相应职称系列对应名称(附件2)及《202312月各部门初定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附件3),规范填写学历、学位、进校时间、拟初定资格,该申报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进行管理。

2.单位考核推荐。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出具具体考核推荐意见,提交《推荐名单》。

3.审批表、推荐名单汇总表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31212日之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文正楼612室),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msj@cczu.edu.cn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86330127

附件1: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名称对照表.xls

附件3:2023年12月份各单位初定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xls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