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报送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 784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者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四十年的人员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至2023年8月31日参加教育工作满30年、40年的教职工(已表彰过的教职工除外)。

二、工作安排

各部门认真排查核实,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常州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信息汇总表》交所在部门,各部门审核无误后,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6月20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maolx@cczu.edu.cn。

附件:常州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