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26-03-27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6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员比例

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比例应控制在参加总考核人数的20%以内(其中事业编制优秀人员不得突破事业编制参加考核人数的20%)。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见表1

2025年度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优秀分配

1

石油化工学院党委

42

2

药学院党委

20

3

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党总支

8

4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党委

32

5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党委

2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4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10

8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10

9

城市建设学院党委

14

10

王诤微电子学院党委

22

1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党委

28

12

商学院党委

16

13

吴敬琏经济学院党委

12

14

史良法学院党委

10

15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党委

10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13

17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19

18

赵元任音乐与戏剧学院党总支

11

19

外国语学院党委

17

20

周有光文学院党总支

8

21

体育学院党委

10

22

海外教育学院党总支

2

23

华罗庚学院党总支

0

24

怀德学院党委

11

25

机关党委

44

26

离退休党委

1

27

后勤保障部党总支

8

28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4

29

城乡矿山研究院党总支

5

30

图书馆党总支

7

31

中以机器人产业学院党总支

3

总计

443


二、时间安排

2026413日下班前,各考核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文正楼612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本单位2025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工作小组);

2、《2025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3、《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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