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含辅导员)
二、研修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4/)进入“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已参加过研修活动的教师,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学习)。本次研修包含 3 门课程,完整学习所选视频后,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每门课程最多可获得 2 个认定学时,累计获得 6 学时可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研修内容:
(一)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强国建设使命
围绕教育家精神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关爱教师提升从教幸福感
针对教师常见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从日常保健、积极心理学等角度,为教师提供各类可操作性强的知识和技巧,关爱教师身心发展,提升从教幸福感。
(三)做大国良师育强国人才
围绕深化”四新“建设工作实践,以黄大年团队精神为指引,通过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和新医科团队的教学、科研、育人和创新等方面的经验与案例介绍,展示了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大先生”,育德才兼备、顶天立地、至诚报国的高素质人才的工作方法举措。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优化工作举措,结合学校工作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确保将研修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师。本次研修学习也是学院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之一(校内培养)。
(二)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要求,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研修学习。研修结束后,学校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各单位教师学习情况。
(三)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宣传和总结工作。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证书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邮箱msj@cczu.edu.cn。
联系人:明老师86330127、刘老师 88519562
附件2 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高等教育)学员操作手册.pdf
人事处师资科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