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关于明确<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相关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须于2022年4月-2022年12月期间引进(以报到时间为准)。
2022年4月-6月引进人员,适用办法为《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
2022年7月-12月引进人员,适用办法为《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及《关于明确<关于加快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27号)相关口径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资助对象:
①2022年4月-6月引进人员需满足条件: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A 类、二级教授、全国技术能手、“985 工程”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
②2022年7月-12月引进人员需满足条件: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A 类、二级教授、全国技术能手、名校青年博士研究生。明确“名校青年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范围如下:
海外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前400强高校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就读期间任一年皆可。
国内名校目录如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由在常高校引进;
2. 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 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 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它人才政策的支持。
二、资助政策
1.引进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二级教授等请电话咨询;
2.其余人才在报到时间的前1年至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合同。(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2.学院审核:学院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汇总表和申请材料至邮箱:cdrc@cczu.edu.cn。
四、联系方式
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文正楼604室)具体负责申报工作,联系人:牛老师、樊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0618。
附件1:xx学院推荐-申报龙城英才名单汇总表(2023年).xlsx
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