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3〕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校教师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含辅导员)。
二、研修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进入“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
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 6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研修内容: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
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优化工作举措,结合学校工作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确保将研修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师。本次研修学习也是学院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之一(校内培养)。
(二)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要求,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研修学习。研修结束后,学校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各单位教师学习情况。
(三)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宣传和总结工作。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证书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邮箱rsc@cczu.edu.cn。
联系人:明思君 86330127 刘湘云 88519562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