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怀德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第四轮”聘期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我校“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在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23号)以及学校《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大〔2022〕50号)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岗位聘用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一)岗位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轮岗位聘用工作在做好已聘人员岗位续聘的同时,在各级各类岗位空额内,按照各级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开展岗位晋级工作。因此,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学校将确定并分发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空额指标(见附件1)。同时,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留出一定数额的空余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未来发展。
管理岗位的聘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依据技术等级、工作表现等聘用。
(二)晋升原则
在岗位晋级评审工作中,严格控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不对应人员晋升更高等级岗位。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学校、学院两级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审定学校、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各类岗位聘任人员的聘用意见,做出聘用决定。
2. 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和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的评审;负责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学院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评审与聘用工作,并形成聘用等级推荐意见。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和其他岗位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并形成聘用等级推荐意见。
(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程序
1. 个人申请
根据任职条件,学院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向所在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晋级申请,其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向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晋级申请。
2. 组织评审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和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分别根据相关岗位的空额数及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审,形成评审和聘用意见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定。
3. 审定与上报
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新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人选。
(三)其他岗位聘任
除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以外的其他岗位聘用,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和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将聘用意见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聘用结果。
学校将新一轮岗位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时间安排
1.9月26日-10月8日:宣传发动、学院制订实施方案
2.10月14日前:个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3.10月23日前:组织考核与评审
4.10月25日前:确定并上报聘用结果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填写《常州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见附件2);
2.学院汇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填写《常州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见附件3);
3.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材料报送要求为:能反映申请人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凡是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且统一一致,申报项目(课题)类的,原则上需结项(结题),并附结项证明);申报表与复印材料分别装订,复印材料要装订成册。
(二)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形成聘用意见后,填报《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1份,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发送邮箱:zhulin@cczu.edu.cn。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