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学校正高职称在岗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全职在常工作至少3年,获高级职称至少3年(截至2022年6月15日)。
二、评选人数
学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锐意创新,取得突出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热心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
4.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近三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师德师风差或严重违纪违规的。
(二)具体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学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并获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先考虑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2.在科学研究方面,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主持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显著成果和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考虑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类)获得者和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领导人批示(第一完成人)人员。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3.在社会服务方面,主动为企业、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知名度,推动企业或产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优先考虑积极支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政策与对策研究、服务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地方产教融合等人员。
四、材料提交
1.《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推荐表》(一式七份),《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1份。
2.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教书育人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3)科学研究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4)社会服务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5)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荣誉等,近三年)。
请各单位在6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文正楼612),同时发送电子材料(佐证材料扫描)至邮箱289526763@qq.com。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19-86330127。
人事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