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员比例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优秀等级人员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岗优秀等级的人员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向下取整)。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见表1。
表1 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单位 | 优秀指标(人) |
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党委 | 46 |
药学院党委 | 17 |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党委 | 28 |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 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22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 23 |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 18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党委 | 23 |
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党委 | 14 |
经济学院党委 | 8 |
史良法学院党委 | 8 |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党总支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9 |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 15 |
音乐与影视学院党总支 | 7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16 |
周有光文学院党总支 | 6 |
体育学院党总支 | 11 |
海外教育学院党总支 | 2 |
华罗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党总支 | 2 |
怀德学院党委 | 14 |
机关党委 离退休党委 | 38 |
后勤管理党总支 | 9 |
直属单位党委 | 11 |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 6 |
合计 | 378 |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29日前,各考核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文正楼612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本单位2021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工作小组);
2、《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21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同时将《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cczu.edu.cn。
人事处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