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2093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员比例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优秀等级人员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岗优秀等级的人员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向下取整)。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见表1

1 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单位

优秀指标()

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党委

46

药学院党委

17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党委

28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2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23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18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党委

23

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党委

14

经济学院党委

8

史良法学院党委

8

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党总支

7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9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15

音乐与影视学院党总支

7

外国语学院党委

16

周有光文学院党总支

6

体育学院党总支

11

海外教育学院党总支

2

华罗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党总支

2

怀德学院党委

14

机关党委 离退休党委

38

后勤管理党总支

9

直属单位党委

11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6

合计

378

 

 

二、时间要求

  20211229日前,各考核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文正楼612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本单位2021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工作小组);

2、《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21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同时将《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cczu.edu.cn

 

人事处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