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4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表彰广大留学回国人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江苏工作,激励他们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省今年将开展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13号)有关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

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高校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获得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1年)以上并在部属、省属高校全职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留学回国后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业化成效显著。

(二)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三)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

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五)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六)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七)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表彰奖励方式和推荐名额

全省共评选50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请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学院择优推荐,各学院限报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请于817日前将下列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盖章版1份和电子版。

2.《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骑缝装订)和电子版。申报表封面推荐地区(部门)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纸质版。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留学回国经历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出资情况说明、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推荐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封面注明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材料、姓名、单位、推荐地区或部门。学校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86330127邮箱为:zhulin@cczu.edu.cn

 

 附件1: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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