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校长办会议精神,从2021年7月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非事业编制人员企业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代扣代缴金额。
2、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和校长办会议精神,从2021年7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教工房贴、指定扣除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金额。
1、按照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校长办会议精神,从2021年7月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非事业编制人员企业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代扣代缴金额。
2、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和校长办会议精神,从2021年7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教工房贴、指定扣除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