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无评审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怀德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主管厅局的工作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0年无评审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卫生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评审推荐的范围是2020年申报上述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

评审推荐的组织、工作程序、规则、纪律以及申诉处理等,按照《常州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常大〔20191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评审条件按各主管厅局2020年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二)有关注意事项

1. 按照《常州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我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2. 由于不同行业主管厅局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时间不尽相同,要求不一致,为公平起见,在学校评审推荐工作中,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一律为20191231日。

3.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送相关主管厅局,网上申报材料录入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申报人员须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保证录入材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办法和工作通知的政策规定,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应知尽知。

(二)加强考核工作

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考核推荐小组,认真开展民意测评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务水平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价,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人,或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

(三)加强材料审核

1.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严把材料审核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3.学校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申报条件和业绩成果的审核工作。其中,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教学论文、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教学获奖等教学业绩的审核;科学技术处、产学研合作处和人文社科处负责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等科研业绩的审核;人事处负责所聘岗位、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情况的审核。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种类、格式及具体要求按各主管厅局2020年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执行,同时提交学校评审推荐用表《常州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成果材料审核表》1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

2020年学校无评审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630日前,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交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

73日前,各单位指派专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逐项审核;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展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意见的反馈渠道。

77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择优推荐等考核考评工作;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材料。

71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人事处对审核通过的《常州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成果材料审核表》等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724日前,学校评委会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咨询电话:8633012786334782


附件:常州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审核表.xls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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