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99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 “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2015年第十二批资助项目、2016年第十三批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材料要求

请验收对象阅读《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并上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申请表》,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需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3.考核申请表里所涉及的论文首页、论著封面(需有申报人姓名)、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620日前交至文正楼514,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cdrc@ccz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0519-86330618



“六大人才高峰”结项验收通知(苏人社函【2020】99号).pdf

附件1: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doc

附件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结项验收人员名单.xls


人事处、人才办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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