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常大〔2015192号)的规定,学校将开展第二届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名额

1.申报条件详见《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常大〔2015192号)。

2. 各学院按照在岗教师人数2%的比例之内推荐申报。

3.常州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培育项目拟遴选12-15项,分专业课教学和公共课教学两个类型进行申报。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单位章。学院自定推荐办法和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申报候选人的审查、评议,写出评议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含排序)在本单位公示3天。

3.申报材料于2019124日前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庄佳老师,电话:86330029(6029),邮箱zhuangjia@cczu.edu.cn)。学校将于201912月上中旬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三、上报材料

1、《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

2.申报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教学改革项目和成果,反映教师教学业绩的其他佐证材料等(均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或相关部门印章)。

3.学院的推荐排序表。

四、工作要求

1、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的遴选是将“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育教学理念融入教师的教学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优秀教师的重要举措。

2、申报人员应充分了解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的职责任务。申报者在培育期内的总建设规划中须完成以下六项内容中至少两项,中期规划应完成至少一项:

(1) 建成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一门;

(2) 获批省级教研课题一项;

3)出版教材一部并获批省级重点教材;

4)教学成果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5)指导学生参加I级乙等竞赛并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

6)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获批省级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及以上奖励。

3、学院推荐时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同一专业原则不重复推荐候选人。

4、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将最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


2019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常大〔2015〕192号 常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pdf


 

常州大学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