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6-05-19 已浏览: 20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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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激发博士后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78号)要求,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苏荟英才 博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6年5月至9月 三、大赛赛制 大赛设置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6个赛道。 四、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5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揭榜领题赛参赛条件 聚焦省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采用揭榜领题悬赏发布模式,面向海内外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揭榜领题榜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发布。 张榜单位应符合的条件、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五、赛事安排 赛事分为榜单征集、组织报名、分组选拔赛、总决赛等环节。 (一)榜单征集(5月30日前) 面向全省重点企业、博士后设站单位等广泛征集技术难题需求,经专家审核论证后,择优形成揭榜领题榜单并公布。 (二)组织报名(6月30日前) 有参赛意愿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创新组、创业组、揭榜领题组(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证明材料、签署《承诺书》,相关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并递交。相关材料请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下载(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 (三)分组选拔赛(8月31日前) 根据报名情况视情开展书面评审后,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各赛道选拔赛的项目数量。比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根据路演成绩确定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名单。 (四)总决赛(9月) 总决赛拟于202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南京举办,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分组进行最终路演比拼。 六、配套激励政策 (一)奖项 省赛总决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分别按8000元、4000元、2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对入围总决赛项目的其余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获奖支持 1.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选手符合相应条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A档,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2.报名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我省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3.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七、注意事项 1.各张榜单位可通过发布项目需求,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张榜意向的部门或团队,按要求填写《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需求表》,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文正楼6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h@cczu.edu.cn。 2.有参赛意愿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按要求填写《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于6月24日前,将《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文正楼6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h@cczu.edu.cn。 3.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519-86330135,邮箱:bsh@cczu.edu.cn,地址:文正楼602。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