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5-31 已浏览: 404 次 |
各教研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目前所有尚未结题的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 2.结题验收内容 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3.结题验收程序 (1)资助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教研单位。 (2)相关教研单位对培养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审结果报送人事处。提交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流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22年度获第六期“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的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 2.中期检查内容 重点对照项目资助合同,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资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下一阶段科研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 3.中期检查程序 (1)获得2022年度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资助的人才对照资助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和《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撰写项目中期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教研单位。 (2)所在教研单位对照合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会同验收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教研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严禁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及时通知获得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到期仍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2022年度第六期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缓拨或停拨下一批资金。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评审工作报告1份;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按目录归类整理装订成册1份,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相关学院需加盖公章并确认。 (2)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结果报告1份;中期检查汇总表1份;中期检查表、中期报告及相关附件按目录归类整理装订成册1份,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相关学院需加盖公章并确认。 4.请各相关教研单位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前组织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纸质材料袋装报送,粘贴封面。 5.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0618,邮箱:cdrc@cczu.edu.cn,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文正楼604。 附件:
人事处、人才办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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