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
发布时间: 2021-12-22 已浏览: 2149 次 |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员比例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优秀等级人员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岗优秀等级的人员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向下取整)。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见表1。 表1 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29日前,各考核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文正楼612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本单位2021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工作小组); 2、《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21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1〕9号),同时将《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cczu.edu.cn。
人事处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