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
发布时间: 2020-12-31 已浏览: 1041 次 |
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0〕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员比例 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为不高于25%,优秀等次人员应向一线教师倾斜。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见表1。 表1 教职工“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月8日前,各考核单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文正楼513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本单位2020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工作小组) 2、《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20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序号须与《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顺号一一对应。 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大发【2020】11号),同时将《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cczu.edu.cn。
三、注意事项 师德考核等级仅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中,各教学科研单位教职工师德考核由其考核所在单位按照《常州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自行组织,相应等级确认后和年度考核等级一同由各单位党委书记签字。机关教职工师德考核由所在部门考核,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师德等级后签字确认;师德考核完成后,由机关党委签字盖章完成年度考核。
人事处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