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6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2    浏览次数: 1410
 

各单位、各部门:

20216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

学校新引进的事业编制和参照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报到时间为202131日之前。

二、学历、资历条件

1. 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 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 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 获得大专学历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职称系列可参考附件4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单位考核推荐。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具体的考核推荐意见。并与2021610之前提报《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20216月份各单位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上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lihaixiang@cczu.edu.cn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86330127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162

附件:

附件1: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2:2021年6月份各单位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xls

附件3: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pdf

各种专业职称系列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