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现决定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其他专业技术岗位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6.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党员提供);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④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⑥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⑦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上传(.zip格式),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缴费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需达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学校将在2024年5月16日16:30前电话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或工作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用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其他专技岗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专业技能考试,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为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3.其他专技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50%+面试*50%。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心理测试等结果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报到,否则学校视情况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024(人事处),各招聘部门电话见附件1。
常州大学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