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12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 1346

各单位、各部门:

202012月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

学校新引进的事业编制和参照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大专学历后,来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单位考核推荐。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具体的考核推荐意见。并与20201210之前提报《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202012月份各单位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上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lihaixiang@cczu.edu.cn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86330127

附件1:常州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2:2020年12月份各单位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xls

附件3: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pdf

 

 

常州大学人事处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