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 134

各教研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的通知》,从2020年起常州市“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中增设“龙城十佳教授”评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高职称在岗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全职在常工作至少3年,获高级职称至少3年(截至2020731日)。

二、评选人数

我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

各教研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锐意创新,取得突出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热心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

4.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近三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师德师风差或严重违纪违规的。

(二)具体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学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并获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先考虑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2.在科学研究方面,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主持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显著成果和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考虑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类)获得者和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领导人批示(第一完成人)人员。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3.在社会服务方面,热心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开展好,主动为企业、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知名度,推动企业或产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优先考虑积极支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政策与对策研究、服务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地方产教融合等人员。

四、评选程序

 “龙城十佳教授”评选工作,在常州市教育基金会和常州市“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网络民意征集意见,“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议,经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后公布表彰名单。

五、表彰奖励

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对获得十佳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六、材料提交

1.《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七份)。

2. 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2.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佐证材料第一页为目录,总页码不超过50页。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教书育人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3)科学研究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4)社会服务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5)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荣誉等,近三年)。

备注:所提供论文或著作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截止时间是2020731日。


请各教研单位在816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扫描各1份)发送至邮箱cdrc@cczu.edu.cn,并在817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文正楼514室。

联系人:唐一萱,电话:86330618,13685203879


附件1附件: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汇总表.xlsx


人才办、人事处

2020812